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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信诺变更意外险残疾给付标准公告

时间:2013-11-29 09:57:14 来源:招商信诺 浏览次数:

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
关于变更意外险残疾给付标准的公告

 

在保险行业中,意外险残疾给付标准一直延用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公布、中国保监会1999年转发的《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》(以下简称“原标准”)。2013年6月8日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发布了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新标准”),该标准将成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。

新标准对人身保险残疾覆盖门类、条目和等级进行了充分“扩容”。覆盖范围方面,新标准改变了原标准以肢体残疾、关节功能丧失为主的情况,增加了神经精神和烧伤残疾,扩大了胸腹脏器损伤、智力障碍等残疾范围,覆盖了包括神经系统、眼耳、发声和言语、呼吸系统、消化系统、泌尿和生殖系统、运动、皮肤等结构和功能等8大门类。在条目描述方面,新标准细化了原标准广受争议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、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的有关描述;明确增加了智力障碍、植物状态等残疾状态。在残疾等级设置方面,原标准为7个伤残等级34项,而新标准则扩展增加至10个伤残等级、281项伤残条目。特别是新增加的原标准未包括的8至10级的轻度伤残保障有100余项,将大幅增加对保险消费者的残疾保障程度。

为了感谢客户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,对于2014年1月1日前购买我公司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的客户,如果您所持有的保险计划中包含意外残疾责任的,您保险计划中的《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》将自2014年1月1日以后的首个续保日自动变更为新标准,即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》(行业标准),您不需要为此支付额外的保费。此次保险合同变更的批注函将随续保通知函一并寄送,请您注意查收。您也可以登陆招商信诺的e-service查询您保单的变更信息。

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诚挚地希望您能拥有一份安心的保障,随时随地安享无忧生活!如果您对保险合同内容有任何疑问,欢迎致电我们的客户服务专线400-888-8288,将有专人为您解答各种疑问及提供各项保险服务。

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

2013年12月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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